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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独生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全部继承吗?202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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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认为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被继承的配偶、父母均不在世,那么该独生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才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被继承人的父母也在世的话,该独生子女、配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一般是依法平均分割,可以主张因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从而对于遗产予以多分。另外,如果被继承人在有遗嘱的情况下,且遗嘱内容为将全部财产给独生子女,那么该子女也是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的。上海刑事辩护律师的其他知识和内容也可以到网站具体了解一下,我们是领域内专业的企业平台,欢迎您的关注和了解!


  【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 继承权男女平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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