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离婚协议对未成年子女赠与的规定2025/8/25

[复制链接]
查看: 5|回复: 0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在签订的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该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自愿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应按照约定向子女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登记。那么,具体离婚协议对未成年子女赠与的规定有哪些呢?虹口婚姻律师是当下比较受关注的行业产品,我们网站内汇集很多最近最新的资讯,欢迎点击进入了解更多消息资讯!

  离婚协议中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是与身份关系、抚养权、抚养费支付、财产分割等问题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房产赠与条款与整个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不能单独就赠与条款行使任意撤销权。司法实践中,有发生一方签订离婚协议将房屋给孩子后,又反悔的。法院通常认为离婚协议是双方一揽子解决身份关系、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的协议,因此单方反悔任意主张撤销赠与的,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私信或留言,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精彩推荐

麓云生活分享

  • 反馈建议:麻烦到管理处反馈
  • 我的电话:这个不能给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关于我们

云服务支持

精彩文章,快速检索

关注我们

Copyright 麓云生活分享  Powered by©  技术支持:飛    ( 闽ICP备2021007264号-18 )